【套丁上訴】套丁案11原居民上訴續訊 原審代表大律師指被告早知不傳召專家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11/02 14:54

最後更新: 2022/11/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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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丁案11原居民上訴續訊,原審代表大律師被告早指不傳召專家。(資料圖片)

11名新界原居民及丁屋發展商涉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出售丁權罪成被判囚,准保釋候上訴,上訴聆訊今(2日)續。原審時代表所有被告的大律師被指嚴重失職,他今續作供指,開審前已決定不傳召專家證人及使用其報告,所有被告亦知悉。
 
11名上訴人為新界原居民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39至87歲),早前就共22項串謀詐騙罪被裁定罪名成立,發展商李欽培被判監3年,李於等候上訴期間離世,早前已終止上訴,其餘11人被判監30至34個月。

控罪指他們於2008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間,串謀他人詐騙地政總署涉案男丁為沙田大輋村土地擁有人,令署方發出建築許可證。

原審代表12名被告的大律師黃志偉今續作供,黃指曾想過傳召專家證人作供,但事務律師指沒有資源,其後認為就憲法爭議不應由辯方舉證。黃指於審訊前已決定不傳召專家證人,以及不使用其報告,亦忘記了專家報告是否由首被告李欽培提供,只知或是事務律師交給他的。黃供稱,當時決定不傳召專家證人之決定,所有被告均知悉事件。

上訴一方指案件從預審至開審期間,控方及法庭已質疑其預備不足等,臨時決定申請修改控罪及終止聆訊。黃表示記得有以上質疑,至於法庭提出的部分質疑,他指部分並不同意,但亦接受批評。

上訴一方續指,及至求情黃仍未清楚12名被告之背景資料,遂押後半小時索取背景資料,作簡短陳詞後,翌日才向法官呈交求情信,被法官質疑太遲呈交。黃供稱,事務律師太遲將求情信交給他,同意引起尷尬。

聆訊明(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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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